教育部發文明確師德踐行、教學實踐、綜合育人和自主發展四大能力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教育部發文明確師德踐行、教學實踐、綜合育人和自主發展四大能力
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有了標準
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學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等5個文件,以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建立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
《能力標準》共5個文件,分別明確中學教育、小學教育、學前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基本能力。每個文件分4個部分提出四大能力,即師德踐行能力、教學實踐能力、綜合育人能力和自主發展能力。
據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介紹,出臺《能力標準》,旨在進一步加強師范類專業建設,建立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推動教師教育院校將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和大綱融入到日常教學、學業考試和相關培訓中,提高師范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從源頭上提升教師隊伍教書育人的能力水平。
據了解,2020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建立健全教師教育院校對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核的制度,加快推進允許教育類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2020年9月,教育部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實施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要求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建立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介紹,將支持各地及相關學校結合實際,不斷完善免試認定改革具體實施辦法,尤其是督促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根據《能力標準》,盡快建立師范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加強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培養過程性考核,統一組織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等,深入推進免試認定改革。
--------------
相關鏈接: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中學教育專業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試行)》等五個文件答記者問
(編輯: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