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核查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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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廳函〔2020〕1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就業統計是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重要內容,對及時掌握畢業生就業進展、服務政府宏觀調控和科學決策具有關鍵意義。就業數據保真是就業統計工作的底線,是不可觸摸的“高壓線”。為確保2020屆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真實、準確,教育部決定嚴格核查各地各高校上報的就業數據。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確就業統計指標內涵
當前,就業統計面臨新形勢,尤其是隨著我國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新就業形態不斷涌現。在今年疫情防控過程中,也催生了一些新職業。為適應新形勢,教育部組織專家研究論證,在廣泛征求各地各高校意見基礎上,進一步明晰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相關指標含義(見附件1、附件 2),各地各高校要在 2020屆畢業生及今后就業統計工作中嚴格執行。
二、全面核查核實就業數據
各省級就業工作部門要會同教育督導部門,于7 月 4 日前對本地高校 2020 屆畢業生就業數據進行核查, 此次核查重點是:①按就業統計指標內涵,核對分類統計信息;②核實 “學 信網”上畢業生反饋存疑信息;③核實用實習單位頂替就業單位、畢業去向中“升學”和“其 他形式就業”比例失實、就業證明作假等違規行為。各高校要對本校就業數據開展全面自查,嚴格審核每個畢業生的就業材料,相關紙質或電子材料要在校級就業部門存檔備查,存檔時間 3 年及以上。各高校要在核查基礎上,于2020年7月4日17:00前在全國高校畢業生 就業管理系統中糾正錯誤數據,并由分管校領導簽字確認。此后發現并核實的問題,將視為 數據造假,視情況予以通報并從嚴懲處。
三、建立就業統計責任制
各省級教育部門、有關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承擔本地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的主體責任,統籌做好本地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今后每年3—8 月,各省級就業部門分管廳(委、局)領導,要在每周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表(見附件 3)上簽字確認,并由省級就業部門存檔備查。各高校分管校領導要在本校每周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表(見附件 4)上簽字確認,并報省級就業主管部門備案。各省級就業部門今后在對外公開本省畢業生就業率之前,須與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核實數據,未經核實不得擅自公開。
四、強化負面清單管理
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查實問題的地方、高校和相關人員,納入負面清單,并在招生計劃安排(包括本專科、碩士、博士)、專業申報、教學評估、評獎評優、領導班子考核等工作中作為負面因素重點參考。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將向相關部門和單位提供負面清單。
五、嚴肅追究責任
教育部將會同國家統計局,每年對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工作開展專項核查,向畢業生本人及用人單位核實就業情況,并與教育部畢業生就業統計數據進行比對,核查結果將反饋地方和高校。對違反“四不準”規定,有關問題核查屬實的,將視情嚴肅追究地方和高校領導、就業部門及院系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責任,在全國予以通報,并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各省級就業工作部門要會同教育督導部門,指導、督促本地高校全面開展 2020 屆畢業生就業數據核查工作,確保核查工作落到實處,形成省級核查報告,并于7月6日17:00前將電子版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
聯系人及電話簡成章010-66097835
郵箱:xssjyc@moe.edu.cn
附件:
1.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及就業統計分類
2.高校畢業生就業去向界定及標準
3. 2020 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表(省級)
4. 2020 屆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表(高校)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6月29日
(編輯: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