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安哥拉大使館提醒:在安企業務必合法用工,中國公民要避免落入用工陷阱
2024-06-04 中國僑網
中國僑網5月31日電 據中國駐安哥拉大使館網站消息,2023年7月,中國駐安哥拉大使館發布提示,將勞務糾紛列為安哥拉主要安全風險。2024年1月,駐安哥拉大使館此前提示在安中國企業和公民,要合法用工務工,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提示指出,安哥拉失業率較高,就業機會稀缺,最低工資標準較低,適合中國公民在安工作的崗位有限,切勿聽信他人“淘金”傳言而盲目來安尋找工作機會。
但令人遺憾的是,仍有人搞虛假宣傳,誤導他人來安工作而不能兌現承諾,也有中國公民在安務工落入各種陷阱導致勞務糾紛。總結近期涉及到的用工糾紛,大使館再次提醒在安企業務必合法用工,在安中國公民要避免落入用工陷阱,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一、當心“高薪誘惑”。不少務工人員聽信個別公司、個人中介口頭宣傳承諾,未通過正規勞務公司合同而自行來安,意圖“淘金”,結果到安后或對工作、生活條件不滿意,或工資待遇與此前承諾相去甚遠,甚至不能及時兌現等等。
大使館提醒,切勿輕信他人“高薪”忽悠。當地員工最低待遇相當于數百元到千余元人民幣不等,而上萬元在當地則屬于高收入,而此類工作機會十分有限。此外,外部、工作及生活環境與國內差異懸殊,大多數條件較為艱苦。
二、當心用工“殺熟”。有的人親信“熟人”“朋友”介紹,相信對方口頭承諾而未簽署勞動合同,或合同本身易發生歧義,甚至暗藏不利于雇員條款,后續發生拖欠薪水、薪水被以各種借口扣抵、當地法院也因“口說無憑”不予支持等問題。
大使館提醒,安哥拉最近修訂了《勞動法》,更突出了勞動合同的重要性;切勿輕信口頭承諾,務必簽署勞動合同,避免掉入用工陷阱。無論是協商、調解、仲裁還是走法律途徑,勞動合同是明確雙方權責的“護身符”。
三、“沒有金剛鉆,別攬瓷器活”。個別人員本身工作技能欠缺,工作效率和質量不高,或獨自生存能力欠缺,或身患基礎疾病,來安后出現不能勝任工作,或與人溝通交往出現障礙或矛盾,出現傷殘事故或感染傳染性疾病后導致基礎性疾病惡化等等。
大使館不建議缺乏必要工作技能、不能適應國外工作環境、身患基礎疾病,尤其是心腦血管病者來安工作;要注意自身心理調節,注意與人溝通;生病及時就醫,必要時回國治療,確保生命安全第一。
四、當心“下月就發”。在安哥拉經營的中國企業數量眾多,經營狀況各不相同。有的經營不善,有的出現資金鏈斷裂,入不敷出而發不出工資。有的寅吃卯糧,謊稱等經營狀況好了“下個月就發薪水”,甚至還承諾加薪,如此反復而不見改善。出現過務工人員長時間工作而拿不到工資的情況。
大使館提醒,一旦遇到欠薪情況,應依據勞動合同,及時與雇主溝通,爭取自身權益。必要時尋求社團或大使館幫助,或拿起法律武器及時止損,維護自身權益,以免越陷越深。
五、避免“打黑工”。個別人員利用安對短期來安旅游經商人員的免簽政策入境而實為務工,違反安哥拉法律。免簽入境后轉換工作簽證難度大,往往需要等待6個月甚至更長時間,費用高昂,任何人都不能保證成功,但有的輕信中介和傳言,交納不菲“小費”,最終錢證兩空,導致身份非法。有的雇主不及時幫助雇員辦理簽證,致其非法就業。有的以辦簽證為名擅自扣押務工人員護照,限制雇員轉崗或回國。
大使館反對濫用安免簽政策入境務工,并提醒,非法務工是安哥拉主要安全風險,來安務工應事先辦妥與來安目的相符的工作簽證。保持身份合法是合法就業的前提,也是雇主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人不得惡意扣押他人護照。
六、當心離職條款。有的企業合同中的辭職離職條款過于模糊,在遇到辭退、離職時當事雙方各執一詞。有的雇主甚至利用辭退條款惡意克扣雇員工資,以達到廉價用工的目的。
大使館提醒,在簽署勞動合同時,務必明確辭退、離職條件,必要時在協商一致后可采用另紙方式書面予以明確,以免落入用工陷阱。任何人不得約束他人人身自由。如有需要,大使館將為中國公民回國提供重新辦證的便利。
七、自行承擔責任。雇主和員工之間有關用工的糾紛,本質上屬于經濟糾紛,應由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以通過社團居間調停。必要時,可通過法律渠道訴訟解決。如有語言翻譯等方面的需要,社團或大使館可提供必要協助。
大使館提醒在安中國企業和公民,在用工過程中,要加強溝通,本著依法、公正的原則解決彼此分歧。社團和大使館等提供的協助,均不能替代當事雙方各自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
注:本信息得到了安哥拉中國總商會華助中心的大力協助。